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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司法所“个别教育工作早,社区矫正效果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邱胜卫)“这次的思想汇报写的字迹有点潦草,纸面也有点脏,内容写的还行,比较详实,下次注意字迹和保持纸面整洁,这周有啥情况要汇报反映的吗?......”这是山东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的一次针对严管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谈话,这样的谈话教育几乎每天都会在司法所开展1-3人次。
 
  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在董集镇试点开展以来,董集司法所紧密结合董集镇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深入探究和总结高发犯罪类型的主要原因,因地制宜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创新应用“因人施教、个别定制、重点区分、分层教育”的个别教育工作方法,董集镇在册在矫人数从高峰期的101人下降到目前在册管理35人也是得益于此。
 
  “因人施教、个别定制”。董集镇地处油区,涉油犯罪一直居高不下,辖区内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学法、用法、守法”观念不强导致对涉油犯罪性质认识不充分、思想不重视,所以此类犯罪在高压打击的力度下屡禁不绝,致使董集镇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人数曾在一段时间内不断攀升。董集司法所在大力开展全镇域内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教育。在每月开展集中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和家庭、村居等情况单独定制“个别教育矫治方案”,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的同时配合开展家庭和村居的带动培训,起到了“教育一人、受益一家、普及一村”的良好效果。
 
  “重点区分、分层教育”。董集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处遇管理”工作机制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应用“重点区分、分层教育”的方式方法,即在分级处遇管理的基础上以村居、矫治时间长短、居住地、工作地等为导向再加以着重区分和分层,利用走访、下村核查、重点摸排的时机开展个别教育谈话工作,通过社区服刑人员汇报近期思想动态、生活状况、交流学习心得认识等方式进行个别教育谈话。经过长期的坚持和不懈的工作开展,董集镇自2015年以来犯罪率大幅下降了60%以上,镇域内百姓群众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守法意识也有了质的的提升,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案件,为全镇法治环境和“依法治镇”氛围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