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史月华 马洪前)今年以来,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通过建立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和界限,把责任内容细化为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具体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建立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党委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等内容,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具体目标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立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纪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把纪委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强化党内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规范执纪监督行为等内容,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建立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把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抓好工作部署、定期研究工作、重视学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
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分管领导责任。把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为主动推动落实、支持案件查办、重视教育管理、遵守廉洁自律等责任目标,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知责、尽责。
杨营镇党委把落实责任清单各项任务作为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全面落实。镇党委书记带头履行责任,督促好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清单各项任务。镇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调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严厉查处顶风违纪、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