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成龙)4月12日15时许,山东文登东高铁站安检员在检查进站乘车旅客的行李物品时,发现一名男子的手提包内有可疑物品,经执勤民警开包检查,发现该男子包内竟然有两挂鞭炮,这要是在候车室内或动车上被点燃,后果不堪设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原来,该男子小李今天在文登刚刚举办完婚礼要回青岛上班,用剩下的两挂鞭炮打算一并带回青岛,没有意识到该行为的危险性。民警依法没收小李携带的这两挂鞭炮,对小李进行了批评教育。(荣成站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