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四川广汉农业农村局开展“七一”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党员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鞍钢漠视员工权益用过时条例算工亡补偿

浏览: 来源:思忆堡网
  猎狐网据思忆堡网四川2015年11月7日讯:2010年1月20日,鞍钢集团公司设备协力中心职工刘多海,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去世,被认定为工亡,刘多海留下没有工作的妻子金雅文和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刘畅。刘多海当年月平均工资为3946.87元,单位为每一位员工买有20万元的工亡保险。刘多海工亡后,鞍钢集团公司设备协力中心为其申请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均工资6个月和工亡补助金55个月总计12.4318万元,这引起了刘多海家属金雅文据收,并长时间为此上访,时间已过去5年,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其症结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鞍钢工亡仅仅补偿12.4318万元,远远不敌一个临时工,这事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家属:“鞍钢很昧心 工亡一人可赚7-8万”
   刘多海家属金雅文说:“鞍钢很昧心,我爱人为鞍钢奉献了那么多年,因工死亡了,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总计才算12.4318万元,我孩子的生活补助金也不给,我爱人单位为每位职工购买的20万元工亡保险也不给,这个保险也是扣职工工资买的,因工死亡,保险就要赔付受保人20万,如果按鞍钢集团公司设备协力中心的算法,那鞍钢每工亡一人,就可以赚7-8万,这不是昧着良心赚钱吗?这是什么世道?一个做牛做马,因工死亡了,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总共才算12.4318万元,一个临时工工亡也不只补偿这么点钱吧?”。
 
  律师:“鞍钢用过时条例对员工很不公”
  专事劳动争议的著名律师沈顾中说:“鞍钢集团对工亡职工,用过了时的条例算补偿金,这很不公平,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此规定,被申请人鞍钢集团应支付申请人金雅文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2.7571万元,同时,也应该把20万元工亡保险金补给申请人,本案中,申请人在新条例实施后上诉,鞍钢仍采用旧的《工伤保险条例》,算工亡补助金为12.4318万元,而几级法院居然也认定了鞍钢的算法,这显然有失公平,也不合符经济发展解决社会矛盾的需要”。
 
  社科院专家:“鞍钢12.4318万元工亡补偿不合时代精神”
   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刘祥长期研究上访案件,刘祥研究这个上访案件后感到很痛心。刘祥说:“作为中国大型国有企业鞍钢集团,不但在本领域科学技术有发言权,在职工福利上也不应该落后发达国家,像鞍钢职工刘多海工亡,各项补助金才12.4318万元,在新《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实行了,还用旧的条例算,这不但不合法,也没有领会国家制定实时条例就是适合经济发展需求,稳定社会需要的精神,继而,还把给职工的工亡保险给剥夺了,鞍钢的领导和我们的操作者换位想想,假使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又做何感想?”。
http://diaosibaoliao.cc/a/fazhipindao/2015/1107/1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