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德州经开区检察院打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威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滨州博兴检察:家庭教育指导课堂,“未”爱开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纠正行为偏差中的积极作用,3月23日,一堂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课”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的七彩课堂举行。课程由县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殷春菊主持,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山东省家庭教育宣讲团专家、陈一筠青苹果研修院高级导师付立芝受邀主讲,县关心下一代教育发展中心主任胡晓萍、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安学参加。
 
  课前,为深入摸排各个涉案家庭的具体情况,一张张条目清晰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已经摆在了课桌上。从子女的就业入学情况,到家长是否尽到抚养义务、是否存在教育困难,让现场的父母从客观视角上重新审视亲子关系。“您别着急,实事求是填写就好。”现场的检察干警们从“办案人”化身“知心人”,主动与家长沟通,“您和孩子的关系怎么样?您了解孩子的涉案情况吗?”问答之间让家长们逐渐打开心结,向干警敞开心扉。
 
  “现在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一开课,主持人检察官殷春菊就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细则,立刻吸引了现场家长们的注意力,“这项法律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国家通过强制力干预、确保家庭教育的效果,也正是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的原因所在。”
 
  课上,主讲人付立芝老师以青少年交通事故与非法借贷的视频材料开场,让现场的父母几度落泪。“人生的道路虽长,关键处却只有几步。”付老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在家庭”为主题,用生活化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条文,分析了亲子关系的含义和误区,鼓励家长发现孩子优势,因材施教、同频沟通,加以主动引导,发挥家庭教育的示范作用。
 
  检察官殷春菊总结道,“家庭教育永远在路上”,并再次强调了行政、刑事处罚对青少年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表明家庭教育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党组成员检察官刘安学也向家长们说明了近期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表示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
 
  近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与县教体局、县妇联、县关工委、滨州市技师学院召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强化外部协作,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今后,博兴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合作,从“抓前端”“治未病”入手,以能动检察履职营造有利于下一代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