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松材线虫病是由病原生物松材线虫寄生在松树体内而导致树木迅速死亡的一种毁灭性病害,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病害之一,被称为“松树的癌症”,一旦染病,基本当年就会死亡,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松材线虫系我国6201种林业有害生物中,唯一的一级危害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疫情主要通过人为调运染疫的松木及其制品传播,调运和使用未经检疫的松木及其制品属违法行为,应予严惩。
案情回顾:
被告人孟某某明知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禁止收购、加工、外运松木,但因其疏于管理,未尽监管责任,致使其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生产的电缆盘经马某某、闫某某购进、销售至沈阳市某建材经销处,沈阳市某建材经销处将电缆与电缆盘组装后,最终销往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2022年9月6日,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双目峰保护站收到订购的电缆及电缆盘后,发现电缆盘材质中含有松木,立即报告申请检疫鉴定。经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该电缆盘中松木含松材线虫,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的危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某违反有关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非法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产品,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遂判决被告人孟某某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单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第三项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三)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
法官后语:
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树萎蔫病,该病主要侵染松科树木,具有致病力强、传播速度快、治理难度大等特点。松树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树种,在建筑、造纸、家具等多个行业广泛应用,松材线虫病无疑会对生态及经济领域造成巨大损失。该起案件成功宣判,维护生态安全,彰显司法权威,避免因疫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提高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给违法犯罪份子敲响了警钟,是“法徽红”保障“生态绿”,法护青山绿水,建设“绿美”吉林的又一次实践。(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