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尤忠彬)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执法技能和执法效率,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多措并举,将加强理论学习、优化执法方式和坚持严格执法进行有机结合,执法成效显著提高。
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执法培训
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常态化更新政策知识储备。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自学,每半月开展一次“执法能手讲执法”“执法案卷齐找茬”活动,通过邀请专家答疑解惑、举办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讲比练”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本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丰富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储备,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2023年以来,集中开展业务学习20余次,讲解学习案例24个,“找茬”案卷20个。
利用技术手段,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利用在线监测、“振动监控盒子”、用电监控、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等高科技执法方式,加强污染源信息的智能分析,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23年以来,通过走航车、无人机、红外热成像仪、振动报警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巡查企业250家次。同时建立区级生态环境智能监管体系,打造历城区“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执法科技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截至目前,利用无人机巡飞办理环境违法案件3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1起。
严格依法执法,坚持做到刚柔并济
突出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检查为主体,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为拓展的环境执法模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检查企业802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94家(次),一般排污单位608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将包容审慎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监管的全流程,坚持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杜绝“以罚代管”,防止“一罚了之”。2023年以来,共对符合“轻微首违不罚”情形的企业不予处罚5家次,免罚金额128.7827万元,减轻从轻处罚案件2起,金额31.25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负,真正体现柔性执法内涵。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将继续保持现有执法成绩,稳中求进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共建美丽济南。(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