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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到茌平进行《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改)》立法调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6日上午,山东聊城市司法局和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到茌平区进行《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到茌平区洰源自来水公司、再生水厂进行现场调研。随后召开《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洪锋主持。
 
  会议听取了茌平区有关单位关于《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里领导和区各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就《办法》修改的二次供水、老旧小区跑冒滴漏、城市供水规划等问题展开讨论、交流意见。最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同志对开展《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吕佰明积极肯定了茌平区供水管理工作的成绩,尤其是茌平区再生水项目已经走在了全市前列。同时指出,聊城市是“江北水城”,城市供水问题牵动民生,做好《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是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抓手,更是城市供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保障。
 
  吕佰明强调,会后调研组将对会上讨论问题及建议进行汇总收集,由市司法局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聊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改)》进行再研究、再完善,切实加强供水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政府立法联系点、驻县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区自来水、房地产开发、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山东聊城市茌平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