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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林区中院领导到珲春林区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鑫 李忠臣)为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思路,2022年8月12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卢增鹏、审监庭庭长牟敦会来到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召开座谈会。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及环境资源审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郑国荣院长对本院环境资源审判指定管辖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一是汇报了本院撰写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常见犯罪量刑参考》(征求意见稿),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环境资源涉林刑事案件的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自由量刑权,统一量刑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适用标准,增强案件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同案同判,保障量刑公正;二是汇报了我院为推进院企联动和法官进网格工作,与珲春林业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林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此项机制的运行,会充分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服务功能优势,把司法服务向生态保护一线延伸,进一步服务企业,加强法治化建设;三是汇报了实施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后,在审判工作上超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做好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使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卢增鹏副院长对我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这些工作措施的先行先试,会有利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地开展,可以在日后的审判工作中,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完善,争取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1+10”案件管辖提供参考。希望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为环境资源审判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服务地方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