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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联合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蒋加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进一步推动兴隆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全民禁毒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禁毒”意识。4月中下旬,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到兴隆镇各管区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过程中,结合禁种铲毒踏查行动,派发“禁毒”宣传资料,向群众详细讲解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性和毒品的危害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活动,支持“禁毒”宣传工作,成为禁种铲毒工作的参与者、宣传员、监督员,做识毒、防毒、拒毒的好公民。
 
  下一步,兴隆司法所将继续加强禁毒宣传,增强群众“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参与禁种铲毒的浓厚氛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