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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八岔路司法所:矫正对象三化身 促进矫正管理三强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冯连超)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八岔路司法所矫正对象三化身 促进矫正管理三强化。
 
  一、 化身法律朗读者,强化法律意识
 
  八岔路司法所针对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法律朗读活动。工作人员精心挑选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法律条文让矫正对象朗读。通过朗读《民法典》,社区矫正对象提高了对《民法典》的认识,调动了他们遵纪守法、回归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帮助他们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
 
  二、 化身敬老志愿者,强化社会责任
 
  与镇敬老院相结合,打造社区矫正劳动场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敬老院义务打扫院落、翻种土地,给老人打水、打饭、晾晒被褥。通过公益劳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懂得感恩,学会奉献,更激发他们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同时,通过学习、教育、劳动,让他们不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祛除恶习、提高自我改造能力。
 
  三、 化身普法参与者,强化矫正效果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普法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即是法律的需求者,也是法律的参与者和普及者。让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普法宣传中,能让普法宣传更鲜活,而他们自身也能更好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更能鞭策他们时刻去遵守法律法规,更好地融入社会。(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八岔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