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执行老赖 为企业挽回损失
---吉林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为群众办实事 帮助“老赖”转型
山东法制传媒网:(易元敏)为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六稳”、“六保”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受到了当事人好评。
申请执行人立案时告诉法官,被执行人企业面临停工停产,还一直拖欠运费30余万元未给付,希望我院能为申请执行人挽 回企业损失。接收案件的第一时间法官便给被执行人打电话,但被执行人一直不接电话,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邮寄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件,也被退回来了。于是,执行法官便带领执行团队去被执行人公司开展调查。执行过程中,当办案人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极不配合,负责人不出面,办公室的人员称:“现在企业已经全面停产,没有偿还能力”,并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办案人员没有气馁,积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其财产不是抵押就是已经被其他法院查封。据多家协助执行单位反馈,被执行人因各种纠纷在全国各地、各级法院被起诉和执行的案件就达10多件,被诉执行的标的金额竟达到3亿多元,单位及其法人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发布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法官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后,他对运输款也不抱有执行回来的希望了。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因一次执行调查就放弃继续执行,而是锲而不舍的到被执行人公司进行调查,经过多方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单位有意整合公司,重新运作,但现在确实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执行法官将此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对方公司经营困难,且与被执行人多次合作的基础上,答应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立即给申请执行人转款10万元整,同时请求法官将冻结账户解封,保障公司资金运转。
执行法官经过努力把执行难案件变成了可执结案件,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不仅给申请执行人增加了一份保障,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长铁法院将继续弘扬办实事的精神,鼓足干劲,让每一位群众在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