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高荣星)近日,山东烟台边防支队龙山边防派出所民警设卡检查,拦截一个涉嫌非法狩猎的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解救并放生黄雀、虎皮鸟、绣眼鸟、麻料鸟等各种候鸟117只。
当时,公安民警正在海阳市丁字湾跨海大桥设卡检查来往车辆,一辆车牌号为鲁BE**K9的灰色海马牌轿车进入检查站,当时民警打开后备箱例行检查时,立刻被车内的情况惊呆了,只见车里大大小小的笼子内、网兜里大量的活鸟映入眼帘。民警问鸟是哪来的,车上的三名男子神色紧张,解释不清,以各种理由拒绝民警继续检查。等民警一转身,三人窜入车里迅速启动车辆想冲卡,但没走多远就被第二道岗位的持枪边防官兵拦截逼停。
边防民警立即将这辆车上的可疑人员控制,并对该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当场从该车辆上搜出鸟笼、网笼、铁叉、诱鸟播放器等捕鸟工具,以及各种活体鸟类100多只。三名男子提供不出任何的有效证件或者许可,考虑三人涉嫌非法狩猎,民警将他们连人带车一起扣押进行了审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邢某某、丁某某、马某某对自己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邢某某交待,三人是专业诱鸟、捕鸟人员。他们利用秋季候鸟过境的机会,到田野、山间,用专门的播放器播放各种鸟鸣声,吸引异性鸟类,配合提前架设好的捕鸟网张网以待,抓捕大自然中的各种鸟类,其中不乏受法律保护动物,之后到市场上出售给喜鸟爱鸟人士。这次他们前后共捕获黄雀110只、虎皮鸟4只、绣眼鸟2只、麻料鸟1只,准备到青岛出售,没想到在海阳与青岛的交界被逮着了。
他们三人的行为已经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这里规定的野生动物可不仅仅是珍贵、濒危动物,也包括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目前,这三个人因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的各种鸟类当即被民警放生。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山东烟台边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