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狠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
山东是经济大省,环评市场较大,近年来在山东省开展环评业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急剧增加,但环评质量却参差不齐,有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不仅影响项目选址建设和环保措施的落实,也带来较大环境风险。为了更好地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省环保厅印发了该《办法》,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全省环评文件质量。
《办法》共二十条,规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单件、季度及年度的考核方式,明确了考核分数计算、考核结果分类及处罚等,列举了环评文件可能存在的十一种重大性原则问题和处理规定,制定了环评文件单件质量考核评分规则和质量评分表。该《办法》突出了环评文件的日常考核,填补了全省乃至国内环评文件质量没有具体考核方法的空白。
《办法》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进行环评文件质量考核,约束和惩戒不良行为,进一步督促环评机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高环评文件质量,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