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德州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公安建设置于全局性、系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谋划推进,积极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凝聚全警意志
在厚植法治理念上聚焦发力
德州市公安局党委专题部署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项目化、责任化落实,进一步提升全警坚定法治信仰的思想共识与行动自觉。
德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思想落实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各方面,持续做实做强“规范警务”。
——夯实规范执法根基,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德州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由“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政委尽全责、亲自抓,局领导和警种部门担主责、具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同步压紧压实基层所队长第一责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民警辅警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坚持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德州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实施细则》,依托执法服务平台搭建起“三位一体”积分模型,对民警办案数量、质量、效率进行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评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推动积分结果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等方面运用。
——强化执法理念,锤炼执法本领。德州市公安机关定期开办“德州公安法治大讲堂”活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比武竞赛,每年组织各级法治培训、法制员资格认证等活动,已组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班40余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探索实行法制员队伍等级评定制度,280余名法制员通过认证,开展“精准滴灌”清单式培训和教科书式案例培训,助力全警法治思维培养和实战能力建设持续增强。
深化执法改革
在提升执法质效上聚焦发力
今年5月初,德城分局成功摧毁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1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讯问室内,办案民警专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采集、体检采样等工作同步展开,整个办案流程“一站式”完成。
“民警办案的所有事项,均在这里‘一站式’完成,非常便捷高效。”德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介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拥有70个功能室,集执法办案、合成作战等六大功能于一体,智能执法办案和智慧监督管理实现案件办理集约高效和执法监督“双提升”。
德州市公安局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拓展“树脉”执法服务平台功能,用足用好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防治执法突出问题,为基层推送预警信息、执法流程指引共计4.9万余条。
——做强硬件基础,构建高效运行“集成网”。德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不断按照“服务型、精细型、智慧型”标准进行建设,有效推动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
德州市公安局持续完善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等级化管理,引入大数据应用技术,实现全流程管理和可视化监督。目前,德州市公安局建成30余个各具特色的法治工作室,实现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案件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
——做优协作机制,打造刑事诉讼“集散地”。德州市公安局对于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移诉、集中出庭、集中审判、集中执行”,推进刑事速裁机制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德州市集中速裁案件940余起,从立案到审结个案平均用时15天,最大限度缩短流转时间和审理周期,实现质量与效率双赢。同时,他们完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公、检、法、司共同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立“轻罪治理中心”,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正义的作用,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瞄准重点发力
在规范执法行为上聚焦发力
巡查、考评是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德州市公安局依托“树脉”执法服务平台,让执法有形象指引,也让执法监督“一键可达”。
“王某危险驾驶案中,8月21日报警,9月20日立案审查期限到期,请及时决定是否立案。”9月18日上午一上班,乐陵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辉就看到“树脉”执法服务平台推送的提醒,王辉及时将预警提醒反馈给办案部门。这是德州公安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一个缩影。
德州公安自主研发“树脉”执法服务平台,连通全省6大数据平台,创新“重点警情、万卷归宗、五色预警”等特色功能,设定75种刑事案件、168种行政案件必备证据规格,实现从执法源头到案件处结全流程、伴随式监督。
“我们借助‘树脉’执法服务平台,创新形成执法巡查机制,建立市县两级案管中心和实战单位执法管理室三级巡查体系,由平台自动生成重点巡查数据,对巡查内容科学细化,以便精准高效考核。”德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姚芳说,通过运用“树脉”执法服务平台,每月对案件质量、受立案、积案清理、行政复议、行政快办以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等内容开展有效监督考评。
法治公安建设,既要有智能化的“硬实力”,同样也需要制度化的“软实力”。德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把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贯彻到执法全过程,从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及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综合施策、久久为功——
把紧“源头关”。德州市公安局在基层派出所和治安、刑警等主要警种设立执法管理室,落实1(所队领导)+1(法制员)+N(专职民警辅警)巡查模式,针对接报案、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办案区等内容,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执法风险。
把紧“过程关”。德州市公安局加强过程管控,落实“先质后量”,压实积案清理、类案整治、涉企治理“属地责任”,落实办案单位、县局、市局“三级责任体系”,实行“一案一档”管理,确保查深、查透、有结果;强化结果把控,落实案件评查机制,实行基层所队“一案一评”、县局法制“结案必评”、市局法制“交叉互评”,并依靠公职律师队伍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实现全市案件评查覆盖率100%。
把紧“制度关”。德州市公安局深化受案立案改革机制,推进县级接报案中心建设,实行“扫码报案和线上回告”工作模式,落实网上登记、结果告知、监督救济等刚性要求;常态开展档案卷宗清查整治,制定《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创建“以案找卷、以卷找案”的“双向推进”工作法,累计归档案卷19.6万卷、档案15.7万件,最大限度清除了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运用典型案例教学、法治课堂培训、政法单位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办案民警开展执法安全培训,提升民警法治理论素养。
德州公安机关将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德州、法治德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