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以广治广”,扩大防范宣传工作的覆盖面。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往往是由专人负责,海量拨打电话,“撒大网捞大鱼”,“不求人人中招,只求一人上当”。对此,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采取设立防范宣传点、悬挂警示标语横幅、发放防范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了解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既要关注商场、市场、广场、单位、院校、村镇等人群聚集地,也特别关注中老年、离退休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使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尽人皆知。同时要求各警种都要认真明确自身在开展宣传工作中负有的责任,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刑警大队作为牵头单位,不仅自身要开展好宣传工作,还要组织协调好通讯、银监、检法等部门积极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工作一定要踏实,绝不能因为协调难度较大就停留在走过场的层面上,务必推动相关部门真正落实好宣传防范的各项措施。
“以快治快”,加大宣传防范工作的针对性。由于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团伙性、高智能性的特点,其花样不断翻新。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一种花样不会上当不等于所有花样都不会受骗。因此,对电信诈骗的新手段、新方法,梁山县公安局坚持及时宣传、及时揭露、及时提醒,让群众随时了解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避免被新的犯罪手段蒙骗而上当受骗。为达到“以快治快”的效果,采取传统的拉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的同时,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彩铃等新媒介、新手段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只要发现一种电信诈骗的新手段,就要通过联系通讯部门群发公益短信、公安抖音、微博发布提示、广播电视播报、报纸刊载等方法,第一时间进行广泛公布,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加强防范。
以心理战对心理战,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犯罪的主动防范意识。电信诈骗犯罪之所以屡屡得手,关键在于犯罪分子抓住并利用了广大群众一些普遍的心理,如利用趋利心理设计了类似“中奖提示”的骗局、利用避害心理设计了冒充政法机关的“老鼠装猫”骗局等。开展电信诈骗犯罪防范宣传工作就是要展开一场心理战,强化群众的防骗心理,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梁山县公安局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法和犯罪伎俩,引导人民群众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醒老百姓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总之,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凡是涉及到钱的问题,一定要万分谨慎,可能的话必须双方当面确认,否则一切免谈。(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