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唐磊)
俗话说“小喝怡情,大醉伤身”
过度的饮酒不仅伤身,还有可能“醉酒败事”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新河东路派出所
破获一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件
一男子借着酒劲儿
发泄心中不快,耍酒疯砸车泄愤
最终因自己的任性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德城公安分局新河东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小区门口的车不知被何人故意损坏。
接警后,新河东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现场走访了解时发现该小区附近共有4辆汽车被人不同程度的恶意损坏。民警随即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视频画面显示一名男子手持木棍,摇摇晃晃地走到停放的车辆旁,使用手中的木棍砸车。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在民警的积极工作下,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违法行为。经查,王某当晚因与朋友聚会导致醉酒,后无故损坏停在路边的4辆私家车,涉案价值三千余元。酒醒后的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羞愧,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谅解。
目前,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饮酒要适量,酒后莫惹事!对于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损毁财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管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德州公安的态度是——依法严厉打击!(德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