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静)东营市东营区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东营公安分局已立案侦查,嫌疑人李某彦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尚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股凭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银行转账凭证等,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
二、登记期限
2023年7月1日前,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三、登记地点
1.在东营市东营区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油分社、东营市东营区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西三区分社投资的投资人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辛店派出所或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2.在东营市东营区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锦华分社投资的投资人到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东风派出所或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3.在东营市东营区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胜南分社投资的投资人到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胜南派出所或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东营分局联系人:陈警官,张警官电话:0546-8926032
滨东分局联系人:鞠警官,韩警官电话:0546-8506872、8731110
滨南分局联系人:苏警官,史警官电话:0546-8506955、8613110
五、公安机关正告东营市东营区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各个分社的相关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该公司收取的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拒不投案及拒不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公司员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山东东营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