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当前,在疫情防控一线,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昼夜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然而,工作中仍有个别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求,与防疫人员争执,甚至逾越法律底线。
3月17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名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当日15时许,李某某从平原县某镇老家返回在平原城区居住的某小区时,不配合该小区西门执勤的疫情防控人员工作,拒不登记出行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安排,经反复劝说无效,李某某驾驶轿车冲卡闯入小区。
李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平原县公安局给予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