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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黄岛公安: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元宵节期间,山东省青岛黄岛公安分局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营造了文明、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
 
  2月15日是元宵节,黄岛公安分局城区各派出所组织警力加强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发送手机提醒短信等,让市民群众知晓禁放范围,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治安大队、城区各派出所的民警和辅警依托社区网格,结合“警灯闪烁”大巡防工程,加强对商业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重点巡查,随时发现并处置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期间,黄岛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起,并依法予以处罚。被查处当事人员均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今后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黄岛警方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黄岛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和巡查力度,通过公安服务窗口的电子显示屏及城区街面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加强社会面宣传,并将组织开展金盾志愿服务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社区村居、企业单位、学校等开展宣传,努力营造人人遵守禁放规定的浓厚氛围。(山东省青岛黄岛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