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雪玲 刘军)立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实际,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宣传教育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先导”理念,采取“四个大抓”意识,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济宁市第三方评估考核中,济宁市公安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连续获得优秀等次,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大抓认识提高,积极培训全警政务公开意。
11月26日,济宁高新公安局在本报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一篇“向人民报告——济宁高新公安2021年“成绩单”的稿件引起各界热议,政务工作全面向社会公开,收获大批量群众留言点赞;同样,济宁市公安局中区分局、金乡县公安局借助自媒体、传统媒体多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宣传,也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以来,济宁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理念科普当成头等大事来对待,想方设法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公安机关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是将公安工作全部置于“聚光灯”下,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关键,有力地扩大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曝光度,提高了全警的公开意识。
大抓制度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根基。
制度是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抓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是第一步。济宁市公安局全面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制度,使市公安局的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完备的程序流程和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对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标和要求,要求各地、各警种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新的促进和提升。
大抓重点宣传,有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树立“契机”意识,济宁市公安局利用各种重点宣传时期抓好政务公开的教育宣传工作。多方收集资料,编辑整理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对照表》、《试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对公安工作的影响》等宣传文章在公安内网发布,引导民警接触新《条例》、学习新《条例》、熟悉《条例》、贯彻新《条例》;在市公安局机关办公区利用电子显示屏做好《条例》宣传工作;精心编制题目,组织重点警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新《条例》知识考试,以学促考,以考促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有力地营造了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内部环境。
大抓特色宣传,积极做好警营开放活动促进警民和谐。
警营开放活动是济宁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2021年以来,济宁市公安局经过提前筹划,精心准备,多次邀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深入警营,“零距离”走近公安民警,开展警民互动。从上半年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全面发动,组织开展以“向党和人民报告”为主题的警营开放日活动为开端,济宁市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邀请群众代表近距离了解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展示当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12月1日,市公安局公开发布文章《守护群众安全,服务群众满意,济宁公安向您报告》,向全市人民报告济宁公安机关锚定“创人民满意”的根本目标,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攻坚亮剑、精准发力,群众满意度在去年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新提升的辉煌业绩,受到了群众好评。(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