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冒充公检法诈骗”作为曾经的“诈骗之王”,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严重危害了我国公检法部门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经过公安部门的严厉打击,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案件发案已越来越少,但是近期,我区接连发生多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此类诈骗案件有卷土重来之势,敬请大家注意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
9月初,市民L女士到反诈中心报警称,接到一个外地电话,对方称是某市公安局民警,还能详细说出L女士的身份信息,并表示L女士涉嫌一起案件。后要求L女士将银行卡存款转至所谓“安全账户”,共被骗5万余元。
案例二
9月中旬,市民W先生接到一外地电话,对方称是某省公安机关民警,并告知W先生身份被冒用,涉嫌违法犯罪,需要打款自证清白,后W先生通过微信转给对方4万余元。
案例三
9月中下旬,市民C女士遭遇电信诈骗,被人诱导至赌博网站被骗数万元,C女士被骗后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己在QQ中搜索添加了一个“诈骗受害者”群。在此QQ群里,有人一直在发自己被骗后通过某警官成功追回被骗款的信息。C女士信以为真,就联系添加了某警官好友,后被对方需要交办案经费、活动经费等借口诈骗3万余元。
不法分子通常冒充公安、检察院等国家司法机关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者受害人涉嫌诈骗洗钱、帮助犯罪、邮包藏毒等犯罪,通过这种方式恐吓受害人,要求受害人配合司法机关工作。通常还会出示警官证、逮捕证等照片,接着,他们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或让受害人自证清白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东昌府反诈中心提醒您
不管是涉嫌洗钱、贩毒、还是走私,公安机关都不会通过网上或者电话找你办案;那些网上给你发的逮捕令、警察证之类的统统都是假的;公检法部门没有安全账户,更不会要求你转账;公检法、电信、医保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现场跟你要银行账号、支付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另外,如果被骗了,一定要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切勿通过网络寻找所谓帮助,以免再次被骗。(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