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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张大庄派出所一日内查处两木器加工厂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开启……
  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张大庄派出所一日内查处两木器加工厂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琳)3月9日,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张大庄镇政府联合查处两起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3月9日上午10时,张大庄派出所在张大庄镇双碓村某木器加工处,经营人沈某雇佣的工人正在给家具喷漆,但该处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11时左右发现,张某在张大庄镇板材市场经营的某木器加工处进行加工生产时,车间内防治污染设施未正常开启、运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有害物质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经查,沈某、张某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成立,3月10日,宁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分别给予沈某、张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喷漆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要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