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付延涛)2019年12月29日,山东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表彰暨派出所工作会议召开,聊城市公安机关的三个派出所被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分别为:
高唐县三十里铺派出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派出所、司法所“两所共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融合”模式,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和谐,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评价。
冠县烟庄派出所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格局,2019年侦破刑事案件35起,刑拘17人,起诉17人,追赃66万元,追逃11人,实现了破案数、刑拘数、追赃数、追逃数和满意度五个大幅提升工作目标。
阳谷县狮子楼派出所把“化民怨、解民忧、保民安、惠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丰富发展“枫桥经验”,走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新路子,辖区各类警情连续3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