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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公安局兖州分局“所队合一”实现“1+1﹥2”效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破解基层警力不足等问题,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积极落实济宁市公安局“路长制”工作机制,探索科学、合成、高效的农村交通、治安管理警务模式,实施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所队合一”改革,推动警种整合、业务融合,打破警种壁垒,实现一警多能,促进基层公安工作提档升级。
 
  派出所实行“六个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
 
  8月29日19时许,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情绪十分激动,争吵不休。兖州分局堡子派出所巡逻民警及时赶到,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后,民警很快将事故责任划定清楚,现场交通秩序不到20分钟就恢复正常。但在不久前,类似事故的处理远没有这么快捷。由于堡子派出所辖区最远的地点距城区有20多公里,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出警有将近15分钟的车程。实行“所队合一”后,派出所民警也能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仅大大缩短了出警时间,还有效避免了现场被破坏、双方矛盾升级、交通拥堵等不利因素。
 
  今年5月,兖州分局首先选取新驿派出所、交警四中队作为试点,推动警种整合、业务融合,初步探索“所队合一”改革。7月22日,为进一步完善警务运行机制,兖州分局明确,乡镇派出所承担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按照每个乡镇派出所2名民警、6名辅警的标准,将交警大队16名民警、48名辅警调配至8个乡镇派出所。截至目前,全区8个乡镇派出所“所队合一”改革已全面铺开。
 
  实施“所队合一”改革后,派出所实行“六个一体化”的警务运行机制,即勤务指挥一体化,派出所、交警中队所有警力、车辆、财物,由所长统一指挥、统筹调配,因人因能定岗,科学合理安排值班力量,便于扁平化指挥;业务工作一体化,日常工作中实现“一警多职”“一警多责”,交警中队人员参与派出所各项业务工作,派出所警力参与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和车辆驾驶人管理等基础工作;窗口服务一体化,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户籍管理、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等业务;执法办案一体化,共用一个办案中心、共享三个平台(交警综合信息平台、闭环执法办案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实现执法办案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后勤保障一体化,经费保障、车辆管理和“五小工程”等建设统筹解决;素质强警一体化,对派出所民警分期分批进行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等基础业务培训,对交警分期分批进行派出所各项基础业务培训,通过民警在不同警种、岗位的横向交流,倒逼民警不断学习、提升素质。
 
  工作实现“五个提升”
 
  通过“六个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兖州分局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了“五个提升”。
 
  ——社会面管控能力大幅提升。“所队合一”进一步壮大了派出所力量,将社会治安巡逻和交通巡逻、重点场所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由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科学安排勤务,真正落实了24小时勤务模式,做到“白天时时见警察,夜间到处见警灯”,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破案打击能力大幅提升。通过派出所统一指挥调度,交管信息与治安信息、刑侦信息互通共融,实现了及时研判、及时预警、合成作战、及时查处,使破案打击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今年6月以来,兖州分局共查处酒驾235起、行政拘留18人,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立案打击81人,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违法不断减少。
 
  ——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依托各派出所勤务指挥,实现了就近派警、就近处置,不仅确保了现场处置及时、伤员救助及时,也为民警减轻了负担。兖州分局实行区域合成警务,一定区域内多所队协同作战,短时间集中警力优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幅提升。
 
  ——安全监管效果大幅提升。“所队合一”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与民爆物品安全、社会治安纳入派出所基础管控,实现了辖区管理力量整合,信息共采、数据共享,夯实了公共安全监管基础。借助“社区警务平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一系列平台的数据分析、研判、预警功能,不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事故预防水平。6月以来,兖州分局共采集完善社区警务基础信息数百万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4.7万条,通过海量的基础信息采集分析、及时的预判预警机制、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全区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2%,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所队合一”模式让派出所集合多警种职责,服务群众效率明显提升。多警种联勤联动,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场所实行网格化的管理模式,加大了辖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执法主体得到明确、执法标准公开统一、执法行为规范透明,执法公信力彰显,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真正实现了“1+1﹥2”的效果。(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