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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五莲县公安局:探索创新打造案件快速办理新样板好经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清光 辛艳丽 苏扬程)8月13日,山东省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日照市五莲县召开,厅机关有关总队负责人和各地市分管领导、法制支队长80余人到日照和五莲县公安局观摩。
 
  五莲县公安局探索创新 “精准+智能”模式,打造案件快速办理新样板的好经验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指出,五莲县公安局案件快速办理,将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公安执法办案深度结合,充分应用于执法办案各个流程、环节,契合了当前公安工作智慧发展的时代需求,服务了一线执法实战,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全省案件快速办理打造了新板样。
 
  日照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培林,公安厅法制总队徐曙光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五莲县公安局聚焦聚集执法实战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创新“精准+智能”模式,通过全力优化“四个一”工程,打造案件快速办理新样板,撬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跨越发展。共快速办理刑事案件43起、行政案件39起。快速办理的刑事案件从采取强制措施到完成审判最快仅6日,行政案件最快在嫌疑人到案后2小时办结。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机制,案件快速办理缩短了办案时限,切实为基层执法减负,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精准打击、精准震慑,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抓数据联通,搭建公检法智能快办“一张网”
 
  五莲县公安局以智能强警为切入点,拓展闭环系统应用,搭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智能化平台,建立公检法跨部门数据传输通道,实现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数据互联互通。一是部门互动智能化。通过信息技术对接,搭建公检法智能快办平台,实现公检法网络互通、数据实时通信交换。公安机关采取卷宗整卷扫描上传的方式将快办的案卷网上推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分别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展相应的工作,公、检、法三部门之间不再依次移送纸质卷宗,实现快速侦查、起诉、审判。检法办案部门对快速办理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随时推送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实时接收并反馈补正情况,形成跨部门工作互动,确保快办案件质量。公安机关将提请批准逮捕文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通过快办系统及时发送检法部门,检法部门及时将逮捕证、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推送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有效节约了警力。二是流程运行便捷化。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案件,在民警侦查、领导审批任一环节,均可启动快速办理模式,并可以根据案情发展等情况任意切换快速办理、普通程序办理模式。三是智能提醒实时化。案件进入快办流程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自动生成,每一审批环节均有快速办理提示,自动发送短信至办案民警、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提醒办案时限和法律文书及时审批。利用移动审批功能,审批环节短信自动提示审批人,通过省厅研发的执法办案移动审批APP快速审批。四是证据体检科技化。与日照市公安局“精准执法”系统对接,对笔录和自述材料智能识别比对,审查四要素是否全面,确保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五是PDF卷宗生成自动化。上传的材料自动生成可导入到检察院系统的PDF文档,无需制作光盘移送检察院案管部门,有效地减轻民警工作负担。
 
  抓流程再造,建成行政案件快速办理“一平台”
 
  按照优化流程、方便快捷的理念,建成闭环系统行政案件智能快办平台,实现行政案件快办快裁。一是办案模式自由切换。案件主办民警、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均可根据案情操作选择快速办理、普通办理模式。案件进入快速办理模块后,系统自动生成《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并交违法嫌疑人签字回传,如果多次转换不重复生成告知书。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超过48小时未处罚的,系统自动强制转为普通办理程序,转换情况短信发送主办民警自动提醒。二是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删除“法制部门”审核环节,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三是规范办案文书制作。通过添加《认错认罚格式笔录》、《视听资料说明书》、快速办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模板,规范文书制作。快办案件无需开具《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采用口头方式履行告知程序后,可直接制作《行政处理审批表》,局领导审批后开具已注明告知情况的处罚决定书,由被处罚人签字确认。四是视频证据智能关联。与警翼工作站、五莲县公安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执法记录仪取得的音视频证据与案件关联,方便了对音视频证据的调取、上传、查阅。五是案件智能辅助量罚。与日照市公安局行政智能量罚模块对接,通过对证据材料进行智能分析,提示量罚幅度,辅助科学决策。六是设定启动审批证据要求。系统要求办案民警至少上传两个证据才能启动处罚审批,确保快办案件质量。
 
  抓机制引领,完善案件快速办理“一体系”
 
  一是联合县检法部门成立五莲县公检法智能快办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快办系统推广应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合检法部门对《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意见》进行修订,增加“认罪认罚”相关内容,进一步压缩案件侦查、诉讼、审批环节的时限,提速增效。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信息化快办实施意见》,对公检法三部门轻微刑事案件信息化快办工作流程等进行规范。二是联合县价格认定中心制定《关于快速出具价格认定结论规定》。物价鉴定部门快速出具价值鉴定意见提速为3个工作日,保障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模式运行通畅。三是进一步完善五莲县公安局快速办理配套制度体系。出台《五莲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快速出具法医伤情鉴定意见规定》,将鉴定机构出具法医伤情鉴定时间提速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研究制定《五莲县公安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五莲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自书材料工作实施办法》、《行政案件音视频取证工作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快速办理工作原则、适用条件、办理程序、证据规格及监督管理等,规范了全局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抓硬件保障,建成案件快速办理“一板块”
 
  一是在案管中心设立刑事案件快处中心,由专人负责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依托公检法智能快办平台,在案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后,及时录入系统“三表一书”,对电子卷宗网上网下一致性进行审核,通过数据的实时推送、对接、交换,实现对快速办理刑事案件的智能管控,确保电子卷宗流转有序、安全高效。二是在办案中心设立行政案件快处室。设置4个自书材料书写区、音视频取证区,2个案件办理席位,配齐硬件设施,进一步简化优化办案程序,实现从违法行为人进入办案中心到处罚决定书开具、送达的“一站式”办理模式。
 
  通过推行案件快速办理“精准+智能”模式,打造了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多赢引擎。
 
  一是提高了办案效率。办案流程化繁为简,缩短了办案时间。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在10日内完成证据收集工作,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3日内完成审查批准逮捕,5日内完成审查起诉;法院在10日内完成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10日。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拘七日的,从立案侦查到完成审判在7日内办结;其他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完成审判在25日内办结;复杂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完成审判在35日内办结。符合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均在2日内办结,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效率。二是推动了执法规范。应用闭环系统案件快速办理平台,案件办理流程简化优化,各办案环节时间紧凑,规范了案件办理。通过设定法律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文书制作。快速办理的刑事案件材料全部上传至公检法智能快办平台,网上流转,实现了案件留痕,督促民警规范办案。三是降低了办案成本。应用公检法智能快办平台,部门之间移送案件由“纸质卷宗”转变为信息化流转,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可导入到检察院系统的PDF文档,“让数据多跑路,让民警少跑腿”,最大程度节省了办案成本,解放了警力。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案件快速办理缩短了案件当事人等待时间,赢得了群众满意。依法从快打击违法犯罪,稳控社会治安,增强了震慑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了公安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山东日照市五莲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