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晨日 宋山峰)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山东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及时到场处警,正在进行事故勘验的民警却被自称是事故其中一方的外甥无故谩骂、殴打。公安局督察部门联合法制、刑侦部门依法为民警维权。近日,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关某被诸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6月14日,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到昌城行寺社区附近道路上依法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走过来一个自称是当事人外甥的男子,该男子借着酒劲三次朝着民警大声质问:“你是六中队的?”民警在拨打120呼叫救护车的同时称自己是六中队的民警,没想到该男子突然情绪激动,称民警态度不好,便上前对处警民警谩骂,同事用脚朝着民警腿部踹了一脚。男子身边的两名女性亲戚赶紧上前劝阻,该男子却在亲戚的劝阻下却愈发激动,甚至脱下自己的皮鞋在道路上追打处警民警,旁边负责拍照的辅警见状放下手中的相机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随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将涉事男子带离现场并移交刑侦大队办理。
刑侦大队民警将该男子带到办案区约束至酒醒。经讯问,该男子是关某,为事故其中一方的亲戚。关某自称当时酒后因看到其舅舅躺在路边引发自己情绪激动不能控制,自己的不冷静导致发生了对处警民警无故谩骂,殴打的犯罪行为。醒酒后,关某对其辱骂殴打民警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但世上并没有卖后悔药的,关某必将对自己所做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目前,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关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法律保护,有的人认为在执法现场对民警拳脚相加,抗拒执法或许在心里上存在某种快感,但这种行为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有甚者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山东诸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