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包裹单牵出一宗假币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周静)近日,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开了一条信息,称潍城法院审结了一起购买、出售、运输假币案,被告人时某、高某、罗某等16人多次犯罪,分别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
这起假币案于2016年5月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作案时19岁的时某,成为了被起诉的16名犯罪嫌疑人中,出售假币总面额最多的一人。经潍城法院审理查明,时某出售20元假币近9万张,总面额近180万元。
据破获此案的潍城警方介绍,2015年6月底的一天,在潍城区309国道西段的一个大型物流园内,工作人员在派送包裹时,发现其中一个包裹上面的物流单据丢失。
单据丢失,包裹无法派送,也无法将包裹退回,物流园工作人员就按照公司规定,对包裹进行了公开检视。包裹里面是一个大包,包里有四个小袋子,都是用铝箔纸包裹着。而小袋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一摞钱,全是20元面值的。看到这些钱不像是真的,工作人员怀疑其他袋子里也是一样,便打电话报警。
后来,警方从包裹里查获了20元面值假币共约11万元,这些假币两张为一组,打印在一张16厘米×17厘米大小的纸张上面,两张假币之间没有裁开。依据这一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历时六个多月,前后奔赴山东诸城、山东烟台、河北衡水、浙江杭州、上海、山东聊城、河南、福建福州、辽宁沈阳等地,将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
获物流公司信任大胆贩卖假币
在潍城警方的调查过程中,最先被查获的包裹收货人孙某称,他是通过QQ与上线“观音”联系,购买的假钞。而这个“观音”,正是警方后来从河北衡水抓获的时某。时某被抓获时,警方还从他的住处找到了大量20元和10元面值的假币,总面额近43万元。据时某供述,他也是通过支付宝交易,自他人处购得假币。
孙某还供述,因为物流公司会开箱检查托运物品,所以前几次都是发的手机膜。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多次检查之后,发现确实都是手机膜,之后的业务就不再开箱检查。这个时候,孙某也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贩卖假币了。
后经潍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期间,时某通过支付宝收取货款、物流运送等方式向孙某、陈某等多人多次出售假币,陈某等人再采用同样方式出售、运输假币,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潍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时某等两人向多人多次出售假币,符合出售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出售假币罪,张某等八人购买假币,符合购买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购买假币罪。孙某等六人出售、购买假币,其行为构成了出售、购买假币罪。根据犯罪情节、涉案数额等,法院判处时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15人分别获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至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