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济阳县“4·25”强奸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被济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4月25日,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小学码头校区一10岁女生遭40岁老师高某某性侵。事后当事人被警方刑拘,涉事学校校长被停职、教导主任被免职。
济阳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听取了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并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涉嫌强奸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故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