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20日至21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海荣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副主任刘森参加有关活动。
在烟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龙口市诸由观镇西河阳村、绿杰股份有限公司、格润富德田园综合体项目、黄山馆镇驿东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招远市金岭镇大户陈家田园综合体、招远城乡融合发展共富示范园等,深入了解我市加强法治保障、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情况。
徐海荣指出,近年来烟台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自觉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放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系统实施,农业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了积极贡献。
徐海荣强调,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法治遵循。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切实把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落细落实。要保持战略定力,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乡村建设水平。要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挑大梁”。(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