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姚冠华)7月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王随莲一行到牡丹区黄堽镇匠工木雕有限公司就《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牡丹区委书记尹茂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佳隽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深入木雕生产车间、木雕展厅等场所,通过实地查看、与残疾人职工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在特殊教育资源整合、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与实际成效,听取对特殊教育工作和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王随莲指出,残疾人事业是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残疾人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王随莲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地方立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增强特殊教育针对性和适用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力量强化科技助残,倡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依法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立法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全省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