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初学晖 宋菲)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联系点建设,以动态调整为抓手,对全市立法联系点实施“能进能出”科学管理,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建立评价标准、优化网络布局、实施动态管理等方式,推动立法联系点从数量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
滨州市自2015年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按照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立体高效的原则,设置基层立法联系点21处,涉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村居、企业、派出所、基层法庭、综治站所等,扩大了立法联系的覆盖面和群众参与度。截至2024年底,滨州市各县(市、区)已经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了23个立法联络站、8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29个立法联系单位、12个立法咨询专家库、3000余名信息采集员,形成了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站和信息采集点为立法意见建议采集主体,以信息采集员为骨干,以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联系单位为专业力量补充的覆盖全面的立法联系网络,为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在不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的同时,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发现在立法联系点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有的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不积极,有的立法联系点工作中走形式,有的联系群众不密切,有的发挥作用不明显,甚至有的牌子一挂万事大吉。针对这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县一精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标准的同时,把动态调整作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创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立法联系点设立期限、届中评估、退出增补等规定,既注重保障立法联系点的稳定性,又注重激发其工作活力,解决“重设立轻管理”“只挂牌不干事”等突出问题。
抓好届中评估。根据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立法联系点届中评估方案,明确“自身建设、立法参与、功能拓展”等评估指标和赋分标准,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其辖区内立法联系点进行评估。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各立法联系点三年来对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参与情况,对立法联系点进行科学评估。
进行届中调整。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退出和增补程序,依据对各立法联系点的综合评价结果,提出了立法联系点调整名单,2024年11月,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对工作开展不主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等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予以撤销,同时增补山东宝辰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立法联系点,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
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抓住了立法联系点建设管理的关键,激发了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活力,让立法联系点实现从“被动接收”到“主动发声”的转变。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四抓四促”工作路径,建好三支队伍,推动“立法+N”工作深入开展,今年2月,被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授予首批国家网络立法联系点。滨城区市西街道立法联系点结合辖区内吕剧票友较多的实际情况,把吕剧票友分批请进立法联系点,面对面征求他们对《滨州市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的意见和诉求,切实把民意民智体现到条例修改中。(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