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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冉玮潇)5月7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超,副主任郭海英、朱凤瑞、于丙凯、孙占山、郭泗新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孙晓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刘伟杰,区法院院长黄鸿义,区检察院检察长柴青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宋仁利,区监委负责同志,10名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关于检查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李超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