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执法检查暨重点督办建议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董慧)4月8日至9日,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暨重点督办建议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程远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淑玲,市政府副市长刘峰梅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肥城市、宁阳县、新泰市开展检查,实地查看了肥城市疾控中心、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院,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中心、蒋集镇卫生院,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张庄社区卫生室、小协镇卫生院、中医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了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就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部分部门、单位进行了反馈,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
程远军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扣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均衡布局,构建有序诊疗格局,要更加突出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深化“三医”联动,推动改革红利惠及群众。要夯实公共卫生体系,筑牢医疗卫生网底,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服务要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刘峰梅表示,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会按照本次执法检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