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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人大建议:规范小区公共配套用房管理 共筑和谐社区家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小区公共配套用房承载着居民生活的诸多功能与期望。它的合理规划与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和谐与居民的生活质量。近年来,菏泽市住建、民政、教体等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小区公共配套用房规范管理。《菏泽新闻联播》栏目“人大代表建议追踪”专栏,采访菏泽市人大代表马远军提交的《关于加强小区公共配套用房移交和使用的建议》办理情况追踪。
 
  一大早,走进巨野县佳信学府小区活动中心的儿童之家,小区居民正带着孩子在这里读书、玩玩具,享受着小区公共配套用房带来的便捷。
 
  巨野县佳信学府小区居民孙自勤:“自从小区成立了儿童之家,周六、周日我们都带孩子到这里来玩,这里有免费的图书和玩具,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孩子们在这里玩耍,我们家长也放心、也安心。”
 
  巨野县佳信学府小区共有一千多户居民,小区物业经常在节假日,利用小区广场和公共配套用房举办各种读书、理发等公益活动,丰富小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随着全市旧城改造和新楼盘建设的同步推进,商品房市场持续活跃,相应地群众对于住宅小区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和要求也愈来愈高。新建楼盘的公配用房,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用房,均须移交给相应职能部门或镇街,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提升小区品质,也为政府提供更加全面的社区公共服务创造了更好的物质基础。但实际情况,并非所有小区都主动按期移交公共配套设施。市人大代表马远军在深入社区倾听民声的过程中,察觉到小区公共配套用房存在诸多问题。
 
  市人大代表马远军:“在走访社区,与居民的交流中,我发现小区公共配套用房存在诸多乱象。有的被开发商私自占用,迟迟不移交;有的被随意改变用途,严重损害了居民的权益。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以保障公共资源真正服务于广大业主。”
 
  带着这些问题,马远军展开了详细调查,发现有的公共配套用房被改造成了办公室,有的公共配套用房的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马远军代表在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小区公共配套用房移交和使用的建议》。建议相关职能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小区公共配套用房设施移交使用办法,并监督落实。
 
  马远军:“就如社区办公用房都不能落实移交,影响了社区的服务和党建工作,导致居民不能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精神文化卫生娱乐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社区居委会的服务打折扣,小区居民幸福感不能得到应有的提升。开发项目在验收后,在全体业主交房时,应一并移交公共配套用房设施,相关接收单位收到公配用房后,尽快落实使用,不得擅自改变配套用房功能。早期建设小区已有公共配套用房而未完成移交接收的,建议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手续,尽快移交投入使用,避免空置或挪作他用。”
 
  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后,市住房和城乡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在公共配套用房管理上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姬鹏程:“我们将加强对开发企业的审核与监督,确保公共配套用房按标准建设与移交;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让居民清楚了解公共配套用房的规划与使用情况;同时,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这些措施,让小区公共配套用房的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切实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菏泽市住建、教体、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幼儿园、养老用房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公共配套设施移交使用,发挥实效,满足居民的购房居住环境需求。今年以来,我市主城区共有37个项目公共配套设施进行了移交。
 
  马远军:“小区公共配套用房的管理正逐步走向正轨,下一步,我将继续关注小区配套用房移交、使用等,让每一个小区的公共配套用房都能物尽其用,真正成为居民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为构建和谐社区、美好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