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费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成亮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报告,县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听取了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县财源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有关组成人员、县法院有关审判人员、县检察院有关检察人员的述职报告,并开展了述职评议;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县领导韩宁、张浩、周均营、郭永军、王永祥、杨殿宇、张军三等出席或列席会议。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军三的提请,于2024年11月14日免去:
王宗堂、殷静、陈怡、曹光明、丁利才的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费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