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34次会议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18日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11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34次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18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主持会议,副主任孙立成、王随莲、王良、王艺华,秘书长张斌出席。
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有关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省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2024年省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述报告及方案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有关报告等。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4年省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情况的汇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