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宁市微山县马坡镇:人大代表助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高层 > » 正文

山东梁山传达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梁山县委常委会第65次会议传达学习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山东法制传媒网:(郭彬)近日,山东省梁山县委常委会第65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委书记谷永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强调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意见》的出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力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对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具有重大意义,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好《意见》要求,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建好用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各部门单位要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对接,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本单位或本行业本系统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要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党校干部教学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推动考核结果运用,把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深刻认识到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重要性,吃透文件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二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强化工作举措,扛起责任担当,把群众关心关注、热切期盼的每一件事项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解决好、办到位,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为“经济强县、美丽梁山”建设贡献法治力量。(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