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公克珂)2023年7月31日,淄博市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区会务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文旅品质提升工作、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2023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等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区级决算,提交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和评价办法,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对于区政府报告的各项工作,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会前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既充分肯定了区政府的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和评价办法,是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镇街人大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办法,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服务代表履职、督促代表履职,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被任命人员要牢记党的宗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