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阳)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面对新时代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专门设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中心,推行“1+3+N”模式,即以党建引领为主线,以党建中心、调查研究中心、事务中心3个中心为载体,融合推动人大各委室依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党建中心主要承担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群团、统战等多项党内建设工作,协助主要领导扎实抓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配齐配全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机关党组成员和正科级干部,分别承担相关工作牵头责任。中心围绕党建工作“提效能、促引领”目标,统筹谋划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定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及时调整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建领导小组,落实党建、业务工作“双挂图”作战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自身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明显增强;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干部作风大整顿”暨“抓落实、提效能”、“三提三争”、“亮身份、践承诺、比业绩”专题活动,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等各项规章制度,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