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切实提升辖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引导商户诚信经营,3月12日,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联合村(居)法律顾问、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同开展“提升消费品质”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将消费维权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切实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向过往群众和沿街商户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法律法规宣传单等资料,重点围绕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纠纷、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网购维权、预付卡消费陷阱等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用直白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能看懂、能记住、用得上。同时,工作人员还走进沿街商铺宣传诚信经营相关要求,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行为,杜绝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自觉遵守市场经营秩序。商户们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增强了商户的诚信经营意识。下一步,高峰头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聚焦群众消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切实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为提升辖区消费品质、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供稿: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