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开展“反校园欺凌”法治第一课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防范化解校园欺凌风险,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2026年3月6日上午,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走进安乐镇中学,开展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校学生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活动中,安乐镇司法所所长刘庭以贴近校园生活的视角,围绕校园欺凌的界定、识别、应对及法律责任展开系统宣讲。刘庭所长明确指出,校园欺凌并非仅指肢体冲突,殴打推搡、辱骂侮辱、损毁财物、社交孤立、网络造谣传谣等蓄意欺压行为,均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欺凌范畴,会对他人身心造成实质伤害。他结合学生日常场景,细致讲解欺凌行为的识别信号,提醒同学们关注身边同学异常状态,主动伸出援手。
针对遭遇欺凌后的正确处置方式,刘庭所长着重强调,人身安全优先、不硬刚、不沉默,要优先避险求助,第一时间告知家长与老师,摒弃“忍气吞声”的错误想法。同时,他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相关规定,清晰阐释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明确未成年人并非“法外免责”,施暴者将依法承担治安处罚、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敬畏法律、守住行为底线。
刘庭所长呼吁全体同学,争做不施暴、不旁观、勇自保的法治践行者,以尊重友善待人,主动抵制欺凌行为,用法治守护青春成长。整场宣讲语言通俗、重点突出、实用性强,有效提升了学生辨别欺凌、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此次活动是安乐镇司法所推进校园普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宣传,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与风险防范,联动学校、家庭筑牢校园安全法治屏障,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安乐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