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城前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宪法》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近日,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城前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活动。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身份,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平等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劳动权等与矫正对象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强调:“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一位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而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就是履行宪法义务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活动中,工作人员告诫大家按规定顺利度过矫正期,不仅是在履行义务,更是在用实际行动修复社会关系,赢回社会的信任。
此次宪法专题学习活动的开展,不仅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素养,也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供稿: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