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公布了全省第四届“十佳调解案例”评选结果。淄博市司法局荣获“优秀组织单位”,淄博和睦人民调解委员会参评的《调解巧解诈骗困局,316名老年人终获赔》获评“十佳调解案例”;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评的《遗产纷争悬一线,调解巧化三代忧》获评“提名优秀案例”。这一佳绩充分展示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丰硕成果和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水准。
此次获评的两个案例,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示范意义。《调解巧解诈骗困局,316名老年人终获赔》案例,直面涉及众多老年人、案情复杂的涉众型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巧妙运用调解策略,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为316名受骗老年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调解在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遗产纷争悬一线,调解巧化三代忧》案例,则聚焦于常见的家庭内部遗产继承矛盾。调解员深入洞察家庭成员的情感与诉求,秉持法理情相融的原则,耐心疏导、精细析产,成功化解了可能激化的家庭矛盾,修复了亲情裂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淄博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此次荣获“优秀组织单位”,正是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心指导、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肯定,两个案例则是我市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
下一步,淄博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一是强化典型引领,广泛宣传获奖案例的成功经验和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二是提升专业能力,持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化解新型、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深化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全链条,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来源:淄博市司法局人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