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5-11-3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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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依据(2022)鲁01刑初14号刑事判决立案执行的张敬伟集资诈骗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以下简称“元邦案”),为依法维护涉案集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及时、高效推进执行工作,现将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采集工作公告如下:
本次信息采集采取线上方式,通过登录“元邦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采集系统”操作。
2.关注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在首页下方点击“智慧执行”菜单,然后点击“元邦案”子菜单,扫描系统二维码图标登录。
登录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通过核验的集资参与人,应根据系统提示,详细填写银行卡号、开户名、开户行、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收款账户应为受损集资参与人本人在境内开设的I类银行储蓄卡账户(已开设齐鲁银行或农业银行储蓄卡的,请优先提供相关卡号),联系电话应为受损集资参与人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
受损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继承人应通过线下向本院邮寄下列材料: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确定继承人的公证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收款账户确认书等材料;有多名继承人的,共同指定一名继承人办理,提交委托书(需写明所有继承人均同意由xxx代为领取“元邦案”返还款项,各继承人均需签名捺印)。
1.受损集资参与人要如实申报,填写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元邦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采集系统”是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唯一平台,法院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9256618 0531-89256648(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