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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阴县法院“立审执一体化”调解,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浩)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通过个案办理传递司法温度、提升司法效率?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董菊用一场“有力度更有温度”的调解,给出了答案。面对一起因货款纠纷引发的账户冻结案件,她以“立审执一体化”思维贯穿始终,从立案保全到调解履行全程跟进,最终促成被告账户足额冻结款项直接扣划过付原告,同步解封账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原告A贸易公司与被告B建筑公司因一批建材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A贸易公司主张B建筑公司支付拖欠货款77万元,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B建筑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立案庭审查后,依法裁定冻结B建筑公司名下某银行账户(余额100余万元,足额覆盖诉求),该账户系B建筑公司日常经营基本户,涉及员工工资发放、工程材料款结算等核心业务。
 
    “账户一冻结,工地材料款付不出,工人工资也受影响,但货款我们确实认,只是需要点时间周转。”被告法定代表人焦急地向承办法官董菊反映。而原告则担忧:“调解容易反悔,要是签完协议对方拖着不给钱,还得重新走执行程序,耗时又耗力。”
 
    一边是原告的“权益兑现焦虑”,一边是被告的“经营运转压力”,如何平衡?承办法官深知,这起案件若简单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可能引发后续执行难题;若机械冻结,又会加剧企业经营困难。唯有以调解促实质履行,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作为该案承办法官,董菊没有局限于“坐堂问案”,而是主动运用“立审执一体化”思维,将立案保全信息、审判调解目标、执行兑现需求串联起来,分三步推进案件化解。第一步立案阶段“信息摸底”,筑牢调解基础。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调取保全卷宗,详细了解账户冻结情况——被冻结账户为被告基本户,余额100余万元与诉请金额完全匹配,且无其他轮候冻结。同时,承办法官通过保全组干警了解到,原告申请保全时明确表示“希望尽快拿到钱”,被告则在其账户被冻结后反复强调“账户冻结影响经营,愿意协商解决”。这些信息让承办法官意识到:“双方有调解基础,关键是要设计一个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即时兑现,又能让被告维持经营的方案。”
 
    第二步审判阶段“调解攻坚”,锚定履行路径。正式开庭前,承办法官分别约谈原、被告:“原告,被告账户里的钱足够覆盖欠款,如果能直接扣划,您最快一周内就能拿到钱;被告,账户冻结对经营影响大,但您主动履行,不仅能解封账户,还能保住企业信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进一步释明利弊:“如果调解成功,我们可以协调执行部门,将冻结的款项直接扣划到法院案款账户,当场过付给您;被告配合的话,账户解封手续也能同步办理,不影响后续经营。”同时,针对原告对“调解后反悔”的顾虑,承办法官明确表示:“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确认欠付货款77万元,同意法院直接将其被冻结账户内的77万元扣划至法院案款专用账户,用于清偿债务;原告在收到该笔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
 
    第三步执行阶段“无缝衔接”,兑现司法承诺。调解书出具当日,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执行局:“该案调解协议明确约定直接扣划冻结款项,需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执行法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审核扣划材料,将77万元全额划转至法院案款账户,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过付,原告A贸易公司顺利收到全部货款。与此同时,原告提交解封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出解封裁定书,并将其交由执行法官于当日办理完毕解除冻结手续,被告B建筑公司的基本户恢复正常使用。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