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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法院道口法庭:一心为民追欠款 公正廉明获赞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7日一大早,沂南县的邵某驱车2个小时,来到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道口人民法庭,将一面写着“公正廉明 一心为民” 的锦旗郑重地交到办案法官的手中,并感激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庭,谢谢法院,帮俺‘要回’了拖欠3年的预付款,解决了压在俺心底3年的‘烦心事’,你们法官公正廉明 ,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让人佩服!这面锦旗代表俺的心意,你们真是俺老百姓的保护神。”
 
  据了解,邵某是沂南县一家农资店的老板,主营农用塑料薄膜及化肥等农资产品。2022年4月,经常向邵某推销化肥的孙某来到农资店联系推销化肥。5月5日,邵某与孙某通过微信约定,孙某为邵某供应普金牌双氨化肥40吨,每吨2000元,邵某预付购货款8万元,孙某5月底前将40吨化肥送到邵某的农资店。
 
  5月7日,邵某将8万元的购化肥款汇到孙某提供的户名是张某的银行账户上。6月2日,孙某用微信联系邵某,要求发个位置给他,明天早上送货,邵某发给孙某位置后,结果孙某没发货。由于销售化肥季节性很强,价格浮动较大,孙某收到购化肥款后,没有按约定及时送货,双方约定邵某从别处进货,孙某把购货款退给邵某,并每吨补偿差价150元。孙某、张某虽然同意邵某的补偿约定,但迟迟未退还预付的化肥款及补偿。
 
  3年了,每年春天,邵某都会因急需钱进货而无钱着急,感觉特别烦。邵某多次向孙某、张某催要无果,只好将孙某、张某告上法庭。道口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明白,现在正值春耕,正是农资销售的黄金季节,这8万元预付货款对一个乡镇农资小店来说,该有多么重要,电话里的原告邵某是多么的着急,多么的烦恼。
 
  为了尽快解决原告的难题,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孙某、张某进行电话沟通,耐心细致的向他们释法明理,并告诫他们若不返还货款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说服教育下,两被告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原告邵某达成返还货款的调解协议。
 
  锦旗无言,民心有声。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见证。这既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官的鞭策。(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