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蕾)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近日,山东烟台高新区法院联合“双报到”单位马山街道海兴社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张琛围绕消费者日常遇到的问题,如网络购物纠纷、产品质量缺陷、虚假广告等,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讲解过程中,特别强调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
此次宣讲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现场互动热烈。不少群众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今后遇到消费问题时,会更加理性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来高新区法院将继续依托“双报到”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社区治理和居民生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山东烟台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