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明武 王乃正)“感谢承办人这么快就帮我们执行到位了,给你们点赞!”近日,一起不当得利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显正义为民服务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举措表示真挚感谢。
在这起不当得利案件中,2024年3月,被告尉某通过网络平台在原告某商贸公司经营的饰品旗舰店下单购买一条金额为399元的项链、一个价值4999元的手表。原告公司将商品一并通过快递公司邮寄配送,快件由被告尉某本人签字确认,签收成功。后续被告在平台申请售后“已发货仅退款”,退款成功。针对尉某利用“仅退款”方式“薅羊毛”的行为,原告公司无奈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在庭审期间,被告尉某态度消极,拒绝参与庭审,并且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原告的权益在判决生效后仍无法得到保障,遂申请执行。
在2025年1月23日该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赵梓言认为,案件虽标的额不大,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承办人在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尉某名下的存款及其他动产、不动产情况,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微信、支付宝等全部冻结。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布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被执行人依旧消极对待,拒绝还款,拒绝传唤。承办人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存款状态,不断联系被执行人。确定被执行人无自主还款意识后,承办人重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确定案款足额后,在冻结15天异议期过后第一时间将案款进行了扣划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款发至申请人账户,整个执行过程仅仅用了18天。
一面锦旗,既是一份肯定,也是责任和使命。下一步,莱阳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系统打造“励精图执·行以厚民”执行品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