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赋能,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创新开展节后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彦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同时做好教育帮扶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2月20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精心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节后第一课”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创新引入检察机关监督力量,采用“法治宣讲+案例警示+心理疏导”的全新模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法治警钟,有力推动了平安梁山建设。
一、多维法治宣讲,筑牢思想防线
活动伊始,梁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工作人员便对《社区矫正法》的核心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尤其针对“报告”“外出审批”“核查”等关键制度展开着重讲解。工作人员反复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务必将法律规范牢记心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局和司法所的日常工作。具体来说,要按时报到,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和日常活动情况,时刻保持警醒,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二、检察深度监督,案例敲响警钟
活动中,检察院的杨科长结合一系列实际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这些案例涵盖了从违规离县参与赌博,到因债务纠纷持械斗殴最终被收监执行等典型违法犯罪事件。杨科长紧密结合《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撤销条款,严肃警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面前绝无侥幸可言。”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脱管漏管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杨科长也不忘鼓励他们珍惜当下的社区矫正机会,改过自新,努力重获新生。
三、互动心理赋能,助力重塑人生
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从心理层面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活动特别邀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团体辅导。心理咨询师运用“人生九宫格”绘画治疗的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剖析自己的犯罪根源,并鼓励他们积极规划未来人生。其中,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在接受矫正的王某某感慨万分:“以前总觉得自己是运气不好才出事,今天我才深刻明白,只有遵守法律才是真正对自己负责。”
下一步,梁山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司法+检察”协作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底线安全观”到“治本安全观”的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强大法治力量。(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